5月9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建委巡视员汪熙就《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作出解读。
(市建委巡视员 汪熙)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颁布以来,南京市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按照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针对大量已经建成的既有公共建筑,比如政府办公楼、商场、酒店、医院,通过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降低其能耗,显著减少碳排放,提高建筑室内外环境和舒适度,已成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又一个重点。
2018年12月份,南京市市建委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配套能力建设和资金的管理。本办法所指奖补资金,是指用于支持项目的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规模化实施公建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240万平方米,改造后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同时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等工作。
申报节能改造补助的对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交通和通信等公共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权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节能服务企业参与共同申报。
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是以节能改造的结果为导向,即专业机构的节能率核定作为依据,以补助资金为杠杆,鼓励各类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综合性节能改造。
项目按照节能率和建筑面积,给予补助。
具体条件
★项目应对建筑内的供配电和照明系统、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实施两项及以上节能改造,改造内容的实施应涵盖整栋建筑,改造后实现建筑面积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并将能耗数据上传至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
★项目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
PS:优先支持政府部门办公楼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他建筑不低于10000平方米;平均节能率达到20%以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改造项目。
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改造实施方案;
★房产证或产权证及复印件;
★节能改造前不少于3年连续的能源消费账单、用电设备明细及技术参数;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相关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
奖补标准
★改造后平均节能率超过15%(含)的,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0元进行奖补。
★改造后平均节能率超过20%(含)的,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0元进行奖补。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5元进行奖补。
★经测评后平均节能率未达到15%的项目不予补助。已获得各级政府同类型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奖补。
推进成果
2018-2019年重点实施项目中,目前已公示两批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共计37个项目,其中目前已完成项目13个(如:山水酒店、世茂滨江希尔顿酒店、南京市规划展览馆、书香世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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