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局下发关于地源热泵(地埋管方式)项目需进行 地质条件评估及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通知
《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浅层地温资源地源热泵项目,需进行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条件评估,并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评估意见。地源热泵项目供暖或制冷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含)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评估意见;小于10000平方米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出具评估意见。按北京地区的地质条件,换热孔深度一般不大于150米。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国土局下发关于地源热泵(地埋管方式)项目需进行 地质条件评估及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通知
《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浅层地温资源地源热泵项目,需进行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条件评估,并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评估意见。地源热泵项目供暖或制冷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含)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评估意见;小于10000平方米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出具评估意见。按北京地区的地质条件,换热孔深度一般不大于150米。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0评论2018-11-21
0评论2018-11-14
0评论2018-11-08
0评论2018-11-07
0评论2017-07-04
0评论2017-02-16
0评论2014-07-11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