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济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并实施《规划》,对于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完善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确保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委另行印发,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并抓好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济南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09—2011年)
新能源产业是与开发利用太阳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氢能、核聚变能等新能源相关的各类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总和,具有储量大、可再生性强、清洁环保等特点,是我市大力发展的新兴产业。为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新能源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当前,新能源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太阳能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发电及其相关配套产业得以迅猛发展,开发利用新能源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新能源产业已从单纯的开发利用,逐步向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方面迈进,并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
我市开发利用新能源起步较早,现已初具规模,尤其是太阳能产业发展较快,基础优势明显。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一批以力诺集团、桑乐公司、华艺集团为龙头的骨干企业,开发了一批以高温金属镀膜管、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晶硅原料提纯等为主的国际先进新技术。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已形成较大规模,风电装备、生物质能、地热能开发利用逐步加快。2008年,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近20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3家,5亿—10亿元的有2家;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省级和市级技术中心各3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山东省著名商标3个;太阳能热水器年产能突破58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尽管我市新能源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城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快速进步,我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整体水平不高,产业发展不平衡;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部分产品技术层次偏低;三是标准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规范;四是管理体制和扶持政策不够完善,难以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我市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围绕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新能源产业“3213工程”,突出太阳能、风电装备、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氢能等5大产业,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新能源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节能减排,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开发利用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运用成熟适用技术,扩大新能源应用范围,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减少常规能源消耗,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重点突破与规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发挥资源和技术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重点突破,延伸产业链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规模优势。3.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应用先进成熟技术开发利用新能源,积极开拓市场,又要重视研发具有发展前景的关键核心技术,筹划长远发展战略,为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4.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新能源技术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5.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原则。依托新能源产业比较优势,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规划目标。
1.产业总体实力显著增强。2009—2011年累计投入160亿元,大力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到2011年,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58.7%。2.新能源消费占比明显提高。到2011年,通过开发利用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30万吨标准煤;新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5%以上,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3.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到2011年,全市新能源企业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家,新产品开发数目达到260个以上。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研发经费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生产及研发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4.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到2011年,建设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100个,城市光伏景观照明示范项目20个,太阳能利用示范村100个,沼气开发利用及秸秆气化示范村30个。创建汽车用氢电池发展与秸秆发电等具有可推广和带动力强的示范样板项目10个。5.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领域得到规模化应用,沼气在农村得到大面积推广,生物质能发电形成一定规模,机械、电子、新材料等与新能源产业开发利用相关行业得到明显拉动。到2011年,太阳能在城市建筑普及应用率达到50%—60%。
三、发展重点
围绕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推进和实施新能源产业“3213”工程。即:打造“三大太阳能产业基地”、拉长“两大太阳能产业链条”、建设“一个风电装备产业园”、拓展“三大新能源领域”,开创新能源产业新局面。
(一)打造“三大太阳能特色产业基地”。围绕国家命名的“国家火炬计划太阳能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培植济南东部片区、商河、章丘三大太阳能产业基地,形成优势互补,产业聚集,布局合理的太阳能产业新格局。
1.打造济南东部太阳能研发生产基地。以力诺集团、桑乐公司、华艺集团等企业为龙头,以企业技术中心及省能源研究所和山大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依托,重点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光热利用及相关配套产品领域进行研发,形成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太阳能产业集群。
2.打造商河太阳能光热、光电产业生产基地。以山东晟朗、力诺新材料等企业为龙头,加快晟朗能源科技公司2000兆瓦太阳能多晶硅和1000兆瓦电池片及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太阳能集热器、硅片、电池片、光伏发电等产品;跟踪国际前沿技术,重点研发太阳能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3.打造章丘太阳能热水器零部件配套加工基地。以章丘力诺光热科技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力诺集团章丘公司年产2400万只镀膜管和18万吨高硼硅玻璃管项目建设,重点发展高效太阳能真空集热管、高温集热金属管、太阳能热水器零部件等产品,形成新兴太阳能光热产品加工基地。
(二)拉长“两大太阳能产业链”。围绕太阳能光热、光伏利用,延伸壮大产业链,加快推广成熟适用的光热产品,大力研发光伏技术产品,实现光热、光电产业协调发展。1.提升太阳能光热产业水平。加快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步伐。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扩大光热应用领域;加强太阳能光热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光热发电和系统集成技术,重点发展热管型集热器、平板型集热器、内置金属流道玻璃真空集热管、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和光热发电反射镜自动跟踪装置等产品。
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加快力诺集团镀膜管项目、桑乐公司100万台农村适用型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及豪特公司80万台项目、澳华太阳能一期5000万元投资项目建设。到2011年,全市太阳能光热利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0亿元,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到800万平米。2.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电产业。加快研发太阳能晶硅生产、高效太阳能电池制造等技术。重点发展光伏晶硅材料、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建筑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LED太阳灯具等产业。重点支持力诺集团300兆瓦光伏电池片项目和山东晟朗一期250兆瓦太阳能多晶硅铸锭、120兆瓦电池片及100兆瓦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建设。做大一批以华光电子为骨干的LED生产企业,建设一批与城市建筑一体化的屋顶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景观照明示范工程。到2011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30亿元,晶体硅产量500吨,光伏组件200兆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0兆瓦。
(三)建设济南风电装备产业园。依托轨道交通公司、伊莱特重工公司、齐鲁电机等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建设济南风电产业园。以电子信息、软件开发和冶金、机加工优势为依托,加快发展风力发电机、塔架、风叶、主轴、机械传动、运行控制、风机变频、输变电机组等相关组件产品,推动济南风电装备产业集约化发展。到2011年,全市风电装备及配套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
(四)拓展“三大新能源领域”。
1.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建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平台,重点推进非粮生物燃料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发展以秸秆、林业三剩物和煤泥为燃料的生物质能电厂。加快琅沟电厂秸秆发电技术改造项目、济锅集团生物质能锅炉项目和圣泉、佳宝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建设。鼓励在宜林荒山、荒地、盐碱地建设能源林基地,种植甜高粱等能源作物,为发展生物质能提供原料。加快济南海伦秸秆沼气发电和济阳第二垃圾场发电等一批农村秸秆气化、垃圾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2.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积极研发推广地源、水源和热泵技术,合理扩大地热资源利用领域。以历城、商河、济阳为重点,加快建设符合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工业用热、热水供应等项目,大力发展热泵空调、无机超导热管和地热测评软件等地热应用产品。重点支持长清大学科技园热源厂建设项目及济南绿寰科技、济南艾嘉热泵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地源热泵产业化推广项目。规范发展地热温泉、医疗保健、休闲度假等现代服务业。3.加快氢能源开发利用。以山东宝雅电动汽车项目为依托,加快以氢能源为主的燃料电池生产项目建设。到2011年,氢能燃料电池生产规模达到15万台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支持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学校(宾馆)工程,扩大补贴范围,支持学校和宾馆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鼓励开发农村适用型太阳能热水器;结合开展“百万农户建新房”工程,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下乡。加快实施城市光伏屋顶计划,扩大光伏产品在城市景观照明等方面的应用。抓住我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十三城千辆”示范城市的契机,鼓励新能源汽车项目研发生产。落实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新能源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创汇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长效机制。
(二)完善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鼓励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加强新能源技术创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重点支持高纯度太阳能晶硅材料、多结非晶硅薄膜电池和多晶硅薄膜电池的生产工艺、太阳能发电以及地源热泵等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完善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新能源产品性能、能效、试验和检测方法以及系统安装、设计等标准,逐步建立行业联盟标准体系,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新能源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推动组建国家级新能源产品检测中心,组织开展以新能源为重点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四)完善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以山东省太阳能协会组建为契机,搭建我市新能源中介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工程建设、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为主的中介服务行业。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研究制定新能源产业评价体系,为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提供依据。
(五)完善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对外合作体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企业与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建设技术中心,加快引进消化再创新步伐,将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加快对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和高峰论坛等活动,举办新能源产品展示活动,推动产业招商,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六)完善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新能源知识,增强社会认同感,营造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新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加快建设一批新能源示范项目,开展新能源知识进课堂活动,培养学生应用新能源的意识。
(七)完善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体系。加强对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将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调度管理范围,加强监督考核,逐步将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级发改、经贸、财政、建设、科技、环保、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市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市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实施时间 |
|
1 |
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
市经委、发改委、节能办 |
市农业局、环保局等 |
2009-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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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我市和落实国家、省有关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 |
市财政局、经委、节能办 |
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等 |
2009-2011年 |
|
3 |
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市科技局、经委、节能办 |
市国税局、地税局等 |
2009-2011年 |
|
4 |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创建优质基地 |
市质监局、科技局、节能办 |
市经委、知识产权局等 |
2009-2011年 |
|
5 |
推动上市融资 |
市金融办 |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经委、节能办、外经贸局等 |
2009-2011年 |
|
6 |
加快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进程和相关政策落实 |
市建委、节能办 |
市财政局、贸易服务局、教育局、旅游局等 |
2009-2011年 |
|
7 |
交通及公用事业新能源利用实施 |
市市政公用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市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等 |
2009-201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