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获悉,哈尔滨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步伐不断加快,目前新建居住建筑已开始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在国内建筑节能领域居领先地位。
据介绍,哈尔滨市从建设工程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环节做出详细规定,为民用建筑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供了制度规范。他们先后组织上百名专家完成了33个课题研究,总结确立了11种新型节能建筑结构体系,并将可再生能源——污水源热泵空调、地下水源热泵、太阳能技术等进行试点应用。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已全面禁止使用黏土烧结砖,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达69.04%,应用比例达81.24%,分别比计划目标提高0.04和1.24个百分点。
目前,哈尔滨市已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开始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另外,哈市已对沿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和节能65%示范工程开展建筑节能效果检测,完成了19个小区或项目的节能检测,检测面积达110万平方米,为下一步大面积推广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悉,2009年,哈尔滨市投资约5亿元完成了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热采暖系统节能及热计量改造、建筑景观整饰改造、建筑物公共空间改造和小区庭院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