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德市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十一五”期末,承德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00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应用面积7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5%以上。
近期承德市可再生建筑应用以太阳能和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为重点发展和实施领域。今明两年在双桥区、双滦区、开发区和鹰手营子矿区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35个,总建筑面积约360万平方米,其中2010年完成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和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面积比例为15.9%,2011年完成太阳能光热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应用项目和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面积比例为84.1%。
而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技术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应用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推动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
2010年2月25日,承德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承德市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项目,按国家政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审批程序和权限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于应用水源热泵采暖制冷的项目,免收地方收取的水资源费,免收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同时各级政府要把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节能减排奖励范畴。充分利用财政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利用社会资金,放大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