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本“技术导则”旨在规范宁波市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行业管理等各环节,以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实现浅层地热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宁波市中心区以浅层地下岩土体或地表水为热源、热汇,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循环介质,利用水源热泵机组进行民用建筑空调或提供生活热水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其他区域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1.0.3 凡宁波市中心区新建筑或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其占地围范内有足够供实施地埋管换热器的场地,或附近有适宜的地表水水源,建筑在年周期内有冷、热两种负荷并采用集中空调的节能建筑,应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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