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建筑节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2007年建筑节能目标已经确定。
据介绍,天津市至2006年底共建成节能住宅7349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总量的47.8%。其中一步节能住宅3503万平方米,二步节能住宅2346万平方米,三步节能住宅1500万平方米,节约采暖煤耗350万吨标准煤。随着《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天津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按计划,2007年居住建筑执行三步节能的范围将由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区县政府所在地扩大到区县建制乡镇及新城。公共建筑全部执行50%节能标准。到"十一五"末,除农民自建房外,居住建筑全部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
今后,天津市还将加强供热节能,采取锅炉并网改造和热电联供,降低供热煤耗。同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今年供热分户计量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有100万平方米实现按户计量收费。在今年的基础上,2007年将实施500万平方米供热分户计量。到"十一五"末,实施计量供热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全市平均供热煤耗每年降低4%,"十一五"末,采暖期单位供热标准煤耗下降到20.8公斤标煤/平方米。
今年天津市实施了20项绿色节能建筑示范项目,实施了100万平方米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试点工程。到"十一五"末,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和生活热水的建筑达到2000万平方米。
天津的老建筑也要进行节能改造。天津市政府在加大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全新模式,改造了塘沽区7000平方米的已有住宅,使之达到了三步节能标准。结果表明,冬季采暖用煤由31公斤标煤/平方米下降到13公斤标煤/平方米,夏季空调节电达到48%。目前,本市尚有未达节能标准的建筑约1.59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736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8535万平方米。此次新规明确:天津市按计划实施高耗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该项改造应当与采暖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进行,实施城市旧楼改造时同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