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民用建筑纳入强制节能
无锡市建设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至少选择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
根据通知,无锡新建的民用建筑应推广以下再生能源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应生活热水、采暖空调、光电转换和照明;地表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炊事等。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定。
根据通知,无锡新建的民用建筑应推广以下再生能源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应生活热水、采暖空调、光电转换和照明;地表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炊事等。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