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联合印发的《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京建材〔2008〕564号),经过申报、评审及公示等程序,评出本市第一批6家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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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称 |
测评范围 |
1 |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综合能效测评(含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2 |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综合能效测评(含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3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 |
综合能效测评(含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可再生能源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4 |
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
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5 |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
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6 |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
围护结构能效测评、采暖空调系统能效测评、见证取样检测 |
自公告日起,以上机构可在各自授权测评范围内,按照《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京建材〔2008〕564号)的规定,在北京市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业务。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的华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在本市开展民用建筑综合能效测评业务。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