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兖州市成功入选“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并获得国家18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
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拨付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我省兖州市等四个县(市)获得“应用示范县”称号。
据介绍,兖州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非常丰富,发展新能源产业条件得天独厚。市域内常年平均日照2300小时以上,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居住建筑一体化,兖州专门出台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居住建筑一体化指导意见,规定自2008年6月,凡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居住建筑,均需实行太阳能应用一体化设计,统一配套太阳能集热系统。特别是近两年,太阳能热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居民及宾馆、学校等公共单位积极采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全市集热面积达9万平方米,年利用太阳能产生热值1.5亿兆焦,折标准煤5000吨。
在农村,大力推广“三池一改”沼气项目,目前用户已达1.5万户。在今年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可再生能源也得到了广泛应用,截至目前,已有2条城市主干道、1条县乡道路和多条小街巷采用了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安装太阳能LED路灯2000余盏。新一中教学楼、图书电教楼约5.5万平方米建筑采用了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开创了兖州市利用地热资源的先河。
同时,兖州市积极扶持新能源开发利用企业,目前已发展太阳能电池板、光伏材料、LED绿化照明产品、热水器及配套产品、秸秆气化、秸秆燃气发电设备等生产企业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