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宜兴市出台政策为建筑节能制定硬性指标,在民用建筑中积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力求短时间内让绿色建筑全面走进市民生活。宜兴市新建民用建筑积极推广应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包括: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应生活热水、采暖空调、光电转换和照明;地表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炊事等。
为保证政策顺利实施,宜兴市将对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做好备案、设计、施工和验收监督管理。其中,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定;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工程项目,在申报“扬子杯”、“鲁班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等优质工程及优秀设计评选中作为重要条件,优先评奖;未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公共建筑,一律不得参加各项工程评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