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距离“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目标只剩4个月时间,部分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节能减排“收官之战”仍不容乐观。为此,国家发改委再次下发紧急通知,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9月17日,发改委披露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1-8月份,辽宁、江苏、河南、广西、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8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上海、山东、海南、贵州、甘肃等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等17个地区为三级预警。与1-7月份预测相比,贵州由一级预警转为二级预警,河北、浙江、江西、湖南由二级预警转为三级预警。
根据发改委定义,一级预警为节能形势严峻,须及时、有序、有力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二级预警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须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三级预警为节能进展基本顺利,须密切关注能耗强度变化趋势。也就是说,在发改委披露的30个省市里,仍有13个省市节能减排形势比较严峻,占比超过四成。
形势逼人,发改委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对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五项要求。包括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开展“两高”项目核查,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高排放设备(工艺)排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以及坚决取缔对“两高”行业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各种优惠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地方为了完成目标而采取拉闸限电的做法,《通知》指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是长效机制,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各地区、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科学、合理、有序,不能简单拉闸限电,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