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低碳也可获补助。温州市政府近日出台《温州市建筑节能低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单个建筑节能低碳各类示范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的补助。
市建筑节能低碳财政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全市建筑节能低碳工作。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为:建筑节能低碳新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低碳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建筑节能低碳地方标准、规程、标准图集、技术规定和建筑节能低碳专项规划的编制;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能效检测、标识,又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低碳宣传、监督管理等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根据《办法》,建筑节能低碳各类示范项目按节能低碳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以内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科研项目、标准编制、能效检测、分项计量等项目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市建筑节能低碳工作宣传推广等经费,将由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