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稳步推进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

   2010-10-12 中国建设报27800

    湖北省是一个“缺煤、少油、乏气”的内陆省份,武汉城市圈更是“无煤、无油、无气”的能源匮乏地区,对外依存度大,能源调入环境不佳,严重受制于计划、价格、运输等环节,随着经济发展,能源需求将进一步迫切。如何解决这一能源问题?地源热泵成为了其缓解能源压力的重要力量。

  湖北省号称“千湖之省”,江河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地下水源、岩土蓄热体的温度一年四季相对稳定,基本保持在15℃~20℃,冬季比环境空气温度高,夏季比环境空气温度低,是很好的空调冷热源,比较适宜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从2000年以来,湖北省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得到稳步发展。

  突破口——技术研究

  在推动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方面,武汉市充分发挥了其资源优势和在全省的龙头作用,2005至2007年,武汉市组织建设、发改、法制、规划、科技、水务、环保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以武汉市为研究对象的地源热泵技术应用的相关基础性工作研究。科研组提出了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应遵循“积极审慎,因地制宜,科学利用,依法依规,严格监管,稳步推进”的原则。并根据不同热泵技术特点,提出了“优先发展废热和污水源热泵,积极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表)水源热泵”的发展方针。

  与此同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下,武汉市建委从2007年10月开始,历时近两年时间组织完成了“武汉地区地源热泵推广应用技术”专项研究。该课题在对武汉地区地源热泵工程全面普查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并选择典型工程进行测试验证,对影响地源热泵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行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全面的综合分析和研究,总结提出了武汉地区地源热泵系统的技术体系和成套技术。在全面和深入研究武汉地区地下水特征的基础上,针对本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对地源热泵系统应用的适宜性进行了分区,提出了开发利用的原则,确定了可以合理利用的地下水资源量,并综合研究了地源热泵系统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针对武汉地区地源热泵技术推广应用现状,提出了地源热泵系统在武汉地区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的技术标准、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技术依据和重要参考,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其他地区的地源热泵系统的推广应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该课题于2009年5月通过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研究成果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该省还于2009年底编印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导则》,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及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这对从事地源热泵技术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以及建设业主等具有指导意义,并将对全省地源热泵应用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着力点——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结合地方实际,2009年3月湖北省通过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并于2009年6月1日实施。该条例提出了对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筑项目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条例指出:“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时,应当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筑项目,应当采用安全、环保的回灌措施,确保所抽取的地下水全部回灌;该项目的回灌技术方案应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一并提交,项目投入使用前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减免水资源费;其集中采暖空调系统按照建筑使用功能实行同类电价。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建筑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为率先在武汉市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创造条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武汉市城建委等部门在相关基础性工作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武汉市关于应用热泵技术的指导意见》(初稿)、《武汉市应用热泵技术供热供冷发展规划》、《武汉市地源资源评价报告》、《水果湖地区应用地源热泵的可行性研究》等报告,颁布实施了《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武汉市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2010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

  切入点——项目示范

  湖北省自2000年开始采用地源热泵技术,至今已在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荆州市、宜昌市、黄冈市、恩施州7个市州的60多栋建筑中应用,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92.56万平方米。通过对已运行示范工程的跟踪观测表明,全省现有的地源热泵系统技术成熟、运行稳定,节能环保效益明显,示范效应显著。

  为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及开发商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积极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将政府决策、工作进展、开展活动等工作内容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传播。开发建设单位也认识到了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建设并申报“建筑节能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示范建筑越来越多。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为城市示范(农村地区示范)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迅速组织动员各地市相关部门积极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武汉市、襄樊市、钟祥市、鹤峰县获得批准,为全省地源热泵技术由点向面推广应用带来了发展机遇。下一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协助4个市(县)建立“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大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作方案和激励政策,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等申报承诺,确保国家支持资金专款专用,完成年度示范计划,确保示范取得成果,发挥示范效应。制定示范市(县)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将示范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包括地源热泵技术在内的示范经验,并继续争取国家对湖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支持。

  推广平台——城市圈

  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示范区,随后湖北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了《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备忘录》,确定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优先考虑设在武汉城市圈,国家对湖北省的大力支持为加快武汉城市圈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契机。

  湖北省在实施好4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农村地区示范)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同时,加快了地源热泵技术在武汉城市圈推广应用的步伐。2009年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征求武汉城市圈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意见后,印发了《武汉城市圈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建设(2009~2011)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内各城市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基本要求,其中2009年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141万平方米,2010年不低于278平方米,2011年不低于340万平方米。同时建立了武汉城市圈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湖北省的气候条件和资源储备都适宜地源热泵技术的应用,凭借雄厚的研发能力、丰富的应用经验和一定的产业基础,经过一段时间的稳步发展之后,地源热泵技术在全省的规模化应用正在逐步推广,其节能效益也在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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