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菏泽市将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计划用6年左右时间,将菏泽打造成中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建筑应用新能源实现规模化
记者了解到,菏泽市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利用潜力巨大,但目前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不高,光伏发电和地热能开发利用刚刚起步。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菏泽市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30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禁止建设单位为工程项目统一设计安装以石化资源为能源的取暖设施。对应使用新能源项目而没有设计、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不予审批。
菏泽市提出,在太阳能光热系统建设方面,全市城镇新建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40万台左右,新增太阳能集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率达到90%以上。农村住房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率达到50%左右。在地热能利用方面,全市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建筑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使用地源热泵的建筑物占同期新建建筑总面积的30%左右。
10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
从今年起,菏泽市政府每年从城建资金和城市规划配套费中安排1000万元,通过补贴、补助和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优先用于技术水平高、管理模式新、推广价值大和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加大对新能源建筑应用的资金支持。
其中,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地源热泵系统应用。对列入示范项目的工程,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安排350万元用于支持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对列入示范项目的城镇高层建筑,按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支持太阳能光伏系统建筑应用。规模在10千瓦以上的工程,可申请示范项目,按5元/瓦~10元/瓦给予资金补助。
来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