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建设厅获悉,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国家已向我省下拨1821万元可再生能源示范补助资金。
近日,建设部、财政部已确定2008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我省有7个工程入围,是全国项目申报成功最多的省份之一。
示范补助金额依据核实的示范面积与采用技术相应的补助标准确定。为了促进太阳能、浅层地能、再生水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国家向我省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7个工程,下拨50%的补助资金1821万元;待示范完成验收合格后,国家将根据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及实际运行效果,下拨剩余的1821万元补助资金。
我省将把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项目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故不具备拨款条件的项目,将及时上报停止资金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同时,加强示范项目的控制和管理,进行有关能效检测评估等,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