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以来,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及阿拉善盟7个盟市10个县的21个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累计示范面积约550万平方米。这些数字表明,内蒙古的太阳能建筑应用推广示范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意味着当地太阳能的发展有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内蒙古新建建筑设计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建筑施工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达到20%以上。
为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将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推广示范工作力度,实现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筑面积的比重逐年递增5%,确保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达到50%左右。
除设立示范项目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编制的标准包括:《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与安装》、《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器保温及就位桥架》、《民用太阳能及地源热泵收费定额标准》等。
此外,内蒙古还计划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建筑应用标准体系,制定《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构造图集》、《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与施工图集》、《太阳能供暖运行维护管理规程》、《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太阳能供暖施工技术规程》等。
在逐步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同时,内蒙古有关部门加强落实、严格执行现有政策,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价及建筑节能检查工作,并建立了建筑节能服务体系。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技术的发展,加大了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的推广力度,实现了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为太阳房更新换代开发新技术
太阳能建筑的发展和换代离不开新技术。20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各盟市、旗县经济气候特点,经过辛勤的工作、不懈的努力、顽强的拼搏,在高寒区太阳能采暖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丰硕的成果和突破性进展。曾先后完成近百项太阳房研究、试验、示范课题,获数十次省部、盟市级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成果奖以及百余次国家、大区、省级优秀论文、作品、方案奖。
科研人员的不断努力,为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内蒙古太阳房的特点是种类较全、独具特色。依建筑类别可分为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牧业建筑、农业建筑;依使用功能可分为住宅、办公室、教室、加工间、贮存间、住院楼、畜舍;依施工程序可分为新建、改建、扩建;依层数可分为平房、楼房;依结构造型可分为土木、里生外熟、砖木、砖混、钢结构、固定式、活动式;依太阳能采暖方式可分为直接受益、集热蓄热墙、附加阳光间、对流环路及混合式。从数量上看是平房多于楼房、新建多于改建、民用建筑多于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多于公共建筑、牧业建筑多于农业建筑;从坐落位置上分析是城市多于郊区、特区多于农村、东部多于西部、北部多于南部;从设计手法上看是仿照多于创新。
科技人员提出,设计、质量、新技术产品是太阳房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太阳房的深度推广,有赖于经济上可以承受的先进成熟技术和优质的新型建材产品的支持。当今世界,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我国高新技术发展迅速,极大地促进了材料、电子、控制信息技术在太阳房中的应用。特别是保温密闭性能良好的塑料窗、墙体及绝热材料的发展,为大规模普及太阳房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迅猛发展的建筑节能高新技术又为太阳房的更新换代升级、发生质的飞跃创造了条件。
建筑设计是太阳房的灵魂,必须正确处理集热、蓄热、保温三者之间的关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气候特点,专家建议应注意:“气候寒冷,要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节能建筑不一定是太阳房,但太阳房必定是节能建筑。”
太阳房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通过高质量取得高效益。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应保持干燥,并在施工过程中减少湿作业,防止受潮。否则,会加重湿积累,最终导致外墙内表面结露,产生冷辐射,直到失去保温性能。
通过采用外墙外保温、塑钢复合窗、中空玻璃、微量通风、屋顶隔热等围护结构节能高新技术、材料、产品集成,研究创造出具有时代特征、民族风格、地方特色的最新一代太阳能牧区建筑。
太阳能产业正在快速发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内蒙古制定了今后绿色能源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太阳能热利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工作的推进、取得的成功经验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供暖制冷和照明的空白,同时也探索出解决农村、牧区、林区等缺少供暖条件建筑的供暖、制冷和照明的新途径,为大面积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
太阳能多种类型的可再生资源在建筑应用的成功示范经验,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探索在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和照明替代常规能源提供了借鉴依据,对研究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解决我国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新的供暖方式、保护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带动了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等相关产业技术的快速发展。过去自治区仅有两个太阳能生产企业,产品结构单一,随着近几年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开展,促进了太阳能生产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了产品质量,自治区太阳能生产企业也不断壮大。
2007年10月,中国首座太阳能聚光光伏示范电站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建成,这座由内蒙古伊泰集团投资建设的示范电站的落成,标志着中国聚光光伏电站建设迈出重要一步。该电站将对聚光光伏发电系统的经济性、可靠性进行检验,为中国太阳能聚光光伏发电技术积累宝贵经验。
随着内蒙古晟纳吉光伏材料公司、内蒙古神舟硅业公司、内蒙古大陆多晶硅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公司、内蒙古神舟电力公司、内蒙古日月太阳能科技公司等10余家企业的相继建设投产,呼和浩特市已初步形成了多晶硅生产、硅棒和切片生产、光伏电池片制造、组件生产、光伏发电等完整的光伏产业集群。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开发利用,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