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西藏将积极推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采暖设计标准》。两个《标准》是自治区建设厅联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自治区勘察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的我区建筑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标准,将为我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为推行建筑节能,自治区建设厅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和居住建筑中强制推行两个《标准》,从项目立项和勘察设计源头上把好关,切实遏制我区建筑能耗增长过快的势头。二是突出抓好我区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健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制定运行节能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争取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电耗降低20%;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新机制。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我区建筑项目中规模化应用,抓紧推进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试点工作,研究和制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相关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的形成及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