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长春市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长春市从七个方面为新能源产业做好服务。
一是建立发展新机制。该市建立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建委、科技局、环保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建立推动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
二是形成发展新格局。围绕长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做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功能定位,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
三是采取发展新举措。加强监督考核,将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逐步纳入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四是培育品牌,打造发展新高地。鼓励创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实行产学研联合,加强新能源技术创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重点支持高纯度太阳能晶硅材料、多结非晶硅薄膜电池和多晶硅薄膜电池的生产工艺、太阳能发电以及地源热泵等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五是注重招商,拓展发展新市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企业与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建设技术中心,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步伐,将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加快对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和高峰论坛等活动,举办新能源产品展示活动,推动产业招商,引导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六是构筑发展新模式。建立行业协会,及时跟踪国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趋势和动态,及时掌握、公布行业发展情况和信息;引导、组织企业参与人才培训和联合开发。积极推动新能源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完善行业应对贸易摩擦机制。自觉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七是形成合力,营造发展新环境。加强新能源产业统计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把握运行规律,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推进产业发展的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加大部门协调服务力度,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使重大项目尽早投产达效。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