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水地源热泵空调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其在浙江省的产业化进程,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要求,该省有关部门日前制定了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推进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实施百万平方米水地源热泵空调计划,着重解决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建筑中应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问题,检验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的实际应用效果,放大示范效应,为大规模推广应用创造条件;力争到2012年,使浙江省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形成比较完善的扶持政策体系。
方案提出,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各地要根据本省下达的百万平方米水地源热泵空调计划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实施进度,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10月底前上报本省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各地要根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积极做好百万平方米水地源热泵空调计划的项目组织和实施工作。此项工作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重点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城镇)中推广应用;农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新建民用居住建筑中推广应用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积极支持科技进步,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水地源热泵空调生产企业开展热泵空调技术与建筑相结合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地源热泵空调技术和产业体系,提高节能效果,为应用推广做好技术支撑。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强调,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百万平方米水地源热泵空调计划实施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其次,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对实现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规模化、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改造项目,省级节能扶持资金将给予一定补助;对采用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一定支持。最后,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水地源热泵行业自律,培育一批具备制造、安装、维护服务能力的制造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认真贯彻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有关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产品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测,确保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的产品质量;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售后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责编: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