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财政部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县级示范补助资金已于日前拨付,我市作为国家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按规定首度获得60%拨付资金3000万元。全省惟有铜陵市和合肥市为国家2009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据了解,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放案》明确,对纳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资金专项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配套能力建设两个方面。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3年拨付,其第一年按测算资金的60%拨付补助资金;后两年根据示范城市完成的工作进度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