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监理[2011]0201
招标代理: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2-15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备案号:12002011013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城市【2010】84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23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共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能源站,总供冷供热面积为81.8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42300万元。在景观湖建设一套地源热泵系统,为文化中心南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及原博物馆)、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A、B座及科技馆)提供冷热源,总服务面积40.2万平方米。越秀路两侧景观绿地地下建设一套水源热泵系统,为文化中心西区(银河购物及越秀路以西地下商业)。提供冷热源总服务面积41.6万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区域西侧与迎宾馆和天津大礼堂毗邻,东至隆昌路、南至平江道、西至友谊路、北至乐园道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能源站,供冷供热总面积为81.89万平方米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深度:上述范围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2.4工期要求:2011年03月10日至2011年10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甲级,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
6.总监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现场代表应为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2月11日至2011年0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文辉(印鉴)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李君
电话:022-88488512
传真:022-2393012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学玲(印鉴)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邮编:300060
联系人:王维浩、刘寅、孙海玲
电话:022-23556628
传真:022-23556628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汤浩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责编: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