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拟规定,从明年起,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的设计和施工。
据悉,根据初步计划,城市规划区内实施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具备利用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各地也将在农村集中连片建设的多层住宅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在农村中小学建设被动式太阳能房、太阳能集体浴室、安装太阳能路灯。此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路灯、城市广场照明、草坪灯等的建设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电技术综合利用,解决建筑和城市景观照明和部分其他用电需求。
我省还将推广地源热泵建筑供暖与制冷技术。在没有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中,将大力推广应用土壤源、可再生水源、海水源热泵供暖制冷技术,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靠近河流、湖泊的建筑和准许开采地下水的地方,也可采用一次性投资较低的水源热泵技术。
另据了解,我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扶持策》,确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其中将有部分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广应用的补贴,重点支持地源热泵技术、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和太阳能与LED结合城区照明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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