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十一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多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0多亿元,共支持了5200多个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6亿吨标准煤。我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发布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央和省级地方财政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改造实行投资补助和财政奖励,有力推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共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2009年与2005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千瓦时降到340克/千瓦时,下降了8.11%;吨钢综合能耗由694千克标准煤降到615千克标准煤,下降了11.4%;水泥综合能耗下降了16.77%;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9.04%;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了7.96%;电解低铝综合能耗下降了10.06%。
二是促进了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纯温余热发电、新型阴极铝电解槽、高压变频、稀土永磁电机、等离子无油点火等一大批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得到普遍应用。
三是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国高效照明产品、家用电器、电机、新型节能墙材等节能设备和产品的市场规模得到大幅度提升,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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