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长秦光荣18日在全省“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称,“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将把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与用电、用地需求,项目审批、核准,财税、价格政策及金融、信贷扶持政策相挂钩,促进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秦光荣称,“十二五”期间,云南将对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或完成较好的企业,给予用电、用地支持;对向缓坡山地发展的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企业,给予土地指标和能耗指标方面的照顾;对不能按期完成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任务的州市,要暂停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不能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和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批准新增用地;继续把差别电价费作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重要来源;实行"差别对待"的金融倾斜支持政策,对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做得好的重点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增加再贷款规模。
“十二五”云南低碳节能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2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10年降低15%,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要比2010年减少6.2%、8.1%、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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