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并结合鹤壁市自身的条件,鹤壁市政府在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以示范工程作为带动,大力推进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截至目前,共获批准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个,这些示范项目的实施乃至运营,极大地推动了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我市建筑领域的应用。
目前,鹤壁市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器覆盖率已达80%以上,与全国的应用水平相比,鹤壁市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较高,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130平方米,高于全国的平均保有量,鹤壁市体育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浅层地能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公共建筑中地下水源地源热泵和土壤源地源热泵工程,应用工程数量为20个,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在已批准的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省21个示范项目中我市有4个,前3个项目已经完成,正在申请国家验收,第四个项目也正在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较广,全市上下形成了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氛围。
积极引导,营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产业化环境
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制定有明确目标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和规范,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和产业化提供一个稳定、有序、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市政府于2009年5月8日正式发布《鹤壁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办法》,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同时,我市制定的供热专项规划明确要求,新建建筑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也为我市大规模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创造了条件。
开展能源合作,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新模式
2009年4月,我市能源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成立了一家以地源热泵为热源的供热公司,这是我省第一家以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供热公司,开创性地进行新能源的应用。今年我市新增的集中供热用户均由该公司应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热,目前,为100万平方米建筑提供供热服务的项目已全面展开。
申报城市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再上台阶
2009年5月初,从建设部获悉,财政部、建设部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后,我市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申报工作。在省建设厅、财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2009年11月30日,财政部下发文件,确定了我市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拨付了首批资金。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制订方案、研究出台政策,以所有示范项目推行供热计量为前提,确保城市示范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起到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作用。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鹤壁市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为鹤壁市产业调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把鹤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大大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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