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获悉,《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版)正式向社会公示。
该《标准》(修订版)中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和法规,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
按照该《标准》(修订版)相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要达到一定的日照标准,有效地利用太阳能资源,在冬季使建筑争取尽可能多的日照,而在夏季又要尽量避免强烈的太阳辐射和有效地利用自然通风,不宜过分依靠减少窗墙比降低建筑能耗,应重点提高窗的热工性能和做好外遮阳设施,以达到降低建筑能耗的目的。
(责编:z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