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万亩盐田风电场(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节约资源,潍坊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潍坊市将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根据“十二五”纲要,未来五年我市将致力于打造胶东半岛新能源产业基地。
打造半岛新能源基地
潍坊市是能源消费大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任务。我市将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设备,致力于打造胶东半岛新能源产业基地。
根据关于加快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规模要明显扩大,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23%,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45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实现产业跨跃发展,新能源产业要达到相当规模,结
构进一步优化,成为潍坊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有关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坚持引进外资与自主开发相结合,在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提高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锁定了六大重点领域
根据市政府意见,我市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锁定风电、太阳能等六大领域。
风电领域,适度规范发展近海、沿海和山区风电。鼓励对风机年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以上的风资源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单机规模1.5兆瓦及以上、总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装备技术先进的风电场。“十二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场25万千瓦,陆地风电场90万千瓦。
太阳能领域,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县城以上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具备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实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鼓励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到2015年推广应用率达到90%。
生物质能领域,在昌邑、安丘等农林作物资源丰富的市县,建设8座装机规模在1.2万千瓦-3万千瓦的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机组,鼓励支持利用荒山、荒地和荒滩种植能源植物,开发生物质能源产品。
农村新能源领域,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普及农村户用沼气。
地热能领域,积极支持和鼓励地源热泵及污水源冷热联供的推广应用。
海洋能领域,大力开发海水热泵供暖技术,积极支持利用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和海水温差、盐差发电。
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为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我市决定,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重点对市级以上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新能源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及前沿技术研发等进行扶持。
对新能源创新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对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的省级以上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新能源创新技术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除了资金扶持,我市还规定,对新能源产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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