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起,2011年新能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开始申报,此次申报截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要符合的条件主要有:项目属我省新能源产业煤基新能源清洁利用、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及配套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符合我省工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在建项目或2011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土地手续齐全等。
申报程序是:由省国防工办、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办按要求组织、筛选,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委;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也可直接行文上报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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