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节能改造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将按两部制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两部制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所有县(市、区)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意见》还指出,2011年—2013年全市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25万平方米。《意见》规定对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中,对采暖制冷系统、能耗计量系统进行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实现“分室调温、分户可控、计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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