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拨付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400万元,专项用于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等工作。
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建筑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发布《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等标准,建立和完善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各项制度,在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对全省2300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5600栋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450多栋,在100多栋大型公共建筑建立用能分项计量及节能监测系统,改造高耗能建筑140万平方米,8所高校列为全国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对山东省加快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必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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