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无锡市建设局了解到,从城建资金、墙改基金等渠道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如果政府机关和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公共建筑实施了节能改造,经申请核准后,可按项目成果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或奖励。据悉,这是无锡市首次从市级层面为推进建筑节能设立专项资金。
据测算,建筑的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成为节能降耗的重要途径。去年以来,我市已试点支持老新村的住宅节能改造,本着居民自愿原则,五河新村、震泽二村、金海里小区部分住户的旧钢窗改成了双层中空玻璃的节能窗,居民出资100元/平方米,政府部门补助250元/平方米。震泽一村、二村、三村、四村改装了太阳能楼道灯,40多万元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这次新出台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后,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这一群众普遍称好的惠民工程。
在补贴鼓励既有建筑二次装修时落实节能规范的同时,无锡市将重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种由节能公司免费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产生的效益由合同双方分享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已在陆马公路、南湖大道路灯项目建设时试点,有效化解了节能改造中资金短缺的难题。以政府资金引导节能服务机构加大社会性投入参与建筑节能改造,这次无锡市提出对节能服务企业,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度节能给予差别奖励:年度节能量达到1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与项目实施前用能量相比,按节能效益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据了解,今年无锡市将建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摸清全市公共建筑的能耗状况,节能诊断后,超过用能定额标准的进行节能改造,并鼓励框架结构体系的民用建筑外墙围护优先采用自保温材料,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对于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低能耗建筑项目,综合考量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增量投资后,将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
无锡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有关人士还提醒,2011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已开始。其中,2005年7月1日以前设计建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省属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地方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改造后节能量不低于30万千瓦时/年,也可参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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