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出初光先照”而起名的日照,年平均气温12.5℃,无霜期270天,全年平均日照时间达2540小时,太阳能热水器可利用天数在330天左右,良好的光照和气候条件为日照太阳能的开发应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里有接受阳光照射8 小时可以使用7天的长达 3公里的环湖路太阳能路灯,有完全依赖太阳能提供热水、制冷、取暖的“ 零排放” 叩关镇太阳能中心小学,有遍及城镇居民屋顶普及率高达 95% 的各种太阳能热水器,有众多生产规模太阳能生产企业。
这是日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倾力转方式、 调结构,大力推广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保持和发展了日照生态环境优势的结果,是实施新能源发展战略,大力开发阳光产业、打造低碳日照的结晶。日照在相继获得“被国家列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金子招牌后,又先后被授予“世界清洁能源奖”和“中国人居环境奖”,2009年又成功争创“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当年度全球仅有的三个获奖城市之一。
科学运筹抢先机
向太阳要能源,是日照市委、市政府的不懈追求。日照人认识到,石油、煤炭等能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并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太阳能清洁可再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谁先开发利用,谁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谁就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领域的竞争中赢得了先机。
上世纪90 年代初,日照太阳能产业处于萌芽状态,2000年初,市委、市政府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并实施了“日照太阳城”战略,决定大力发展利用太阳能,并开发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产业,把日照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东方太阳城。
为推进实施太阳城战略,市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从日照从市情出发,从规划先行入手,把城市发展战略、城市总体规划到生态市建设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建筑规划设计等均将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使用作为重要内容,并专门制定了新型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到2015年,日照将发展壮大一批新型能源核心企业和优势主导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技术装备、先进组织管理体系和不断创新能力的新型能源骨干企业群体。自2005年以来,日照在主城区实施了光电示范工程,在 90 个主要路口使用太阳能信号灯, 12 条城市道路、8个重点景区、17 个住宅小区全部安装太阳能路灯、景观灯,共安装各类太阳能路灯、 照明灯、 信号灯近 1万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太阳城景观。建立了两个太阳能光电应用示范区——银河公园、奥林匹克公园已全部采用了包括太阳能路灯、草坪灯、指示牌等太阳能照明设施。这仅是全市太阳能利用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日照太阳能利用在总能源供给中将达到10%,日照市基本形成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做到规划先行是日照应用太阳能用力重点,也是一条重要经验。
紧扭管理牛鼻子
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指导下,日照制定了适合本市实际的政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抓住新能源产业形成、发展和飞跃的关节点,系统运作政策拉动、服务促动和外引内联等综合措施,加快太阳能在日照的 广泛应用。2007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明确了太阳能开发利用的工作目标,制定了鼓励太阳能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太阳能器具生产企业在用地、建设收费方面予以适当减免,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加强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方面的管理,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物的重要部品,纳入了建筑节能管理闭合式
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太阳能应用管理,2010年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委员会又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管理办法》,对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环节做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必须从规划、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全面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凡有条件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而没有应用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审查,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解决了太阳能设施安装推广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没有太阳能应用设计的图纸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没有安装太阳能设施的工程不能竣工验收等。但随着高层建筑取代多层建筑建设,受传统建设观念和技术的影响, 高层住宅太阳能应用会出现“天台之争”,太阳能光热高层建筑一体化应用困难重重。
为此,市建委经过深入的调查和细致的技术论证,并和省内外太阳能应用方面的知名专家和生产厂家探讨,认为高楼使用太阳能光热的技术已经成熟可靠,可以大力推行。为此,市建委依靠科技进步,确定了高层建筑合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方案。山海景林、烟草公司等80多万M2新建高层住宅全面应用该技术,效果良好。日照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正如火如荼的实施。同时,为鼓励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日照加大了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资金扶持力度,在执行山东省政府从2008年开始,对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各类学校,太阳能热水供应量在20吨/日以上的项目,由省财政分别给予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总投资30—50%的奖励规定的同时,日照同步实施鼓励。2009年日照在财政状况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城建资金中列支了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日照《日照市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已开工建设的住宅建筑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2010年日照在城建建设规模空前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在城建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了2000万元对在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以及应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进行专项补助,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迈入了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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