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2011-10-20 安徽省住房和城张建设厅33620

建科函〔2011〕98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


    发展绿色建筑,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建设,推动城乡建设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建设科学技术进步,提升建筑人居环境,决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星级评定的建筑物,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通过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带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有利于探索适应当地资源特色的绿色建筑适宜技术,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立起绿色建筑发展长效机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 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批复》(建科综函[2011]84号)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依照程序进行评价标识,颁发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建筑,依照程序进行评价标识,颁发证书和标志(挂牌)。

    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作为深化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发展绿色建筑和开展评价标识的重要意义,放大当地绿色建筑建设示范效应,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绿色建筑的社会氛围。

    五、各市应积极梳理本地项目,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节能省地环保型示范项目中遴选培育有潜力的项目开展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六、2011年各市结合实际,组织3-5个项目申报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优先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示范工程目录,优先享受奖补等各类激励政策。

    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按照《安徽省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附件)进行,2011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

    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咨询服务、组织评审、标识管理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组织初审等工作,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联系。

    联系人:郭  峥,0551-2871529(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叶长青,0551-2641112(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邮  箱:ahjskjc@126.com


附件:安徽省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安徽省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报声明、申报书,依据项目情况完成自评估报告,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清单。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附件材料中的设计文件、图纸、技术书、竣工图等,只需提供与绿色建筑评价内容相关的资料。所有文件都必须提交签字盖章的有效纸质文件,施工图应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章,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声明、申报书、自评报告、证明材料等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和评审采用“分批申报,分批评审”的方式。
    受理机构: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28号外经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230022
    电    话:0551-2641112、3437442(传真)
    电子邮箱:ahlsjzxh@126.com 
    网    址:http://www.ahljxh.org

 

责编:do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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