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建设低碳示范社区奖励意见出台

   2011-12-14 山东网40980
核心提示:近日从山东省青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步伐,提升民用建筑品位和档次,改善人居环境,创建低碳、绿色城市,山东省青州市政府出台意见奖励建设低碳示范社区。
    近日从山东省青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步伐,提升民用建筑品位和档次,改善人居环境,创建低碳、绿色城市,山东省青州市政府出台意见奖励建设低碳示范社区。

  意见指出,建设低碳示范社区,旨在积累经验、完善方案、确立标准,带动面上低碳社区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低碳示范社区建设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典型引路、面上推开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低碳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投入,建设高品质住房,逐步实现低碳城市。

  意见还指出,青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低碳社区的方针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协调解决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保障工作落实。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发改、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各单位在低碳示范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对低碳示范社区项目要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使相关项目尽快落地,对低碳产品应用和低碳技术推广要给予大力支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现基本收益的基础上,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建设低碳项目。市政府设立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每个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低碳示范社区分别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据悉,低碳示范社区是指按照《潍坊市建设局关于建设低碳示范社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经申报、评审、确定公布的住宅小区项目。列入低碳示范社区的项目,与常规社区相比,碳排放量应减少50%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耗能量的20%以上。具体实施项目必选项目包括: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技术;供热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社区环境及公共建筑部分应用节能照明系统,居住区域提倡应用节能灯具;墙体应用新型保温材料(含节能门窗),人行道(广场)应用节能环保地砖;社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其中高吸碳植物(乔木)不低于60%;地源热泵技术(含采暖制冷系统,不具备应用条件的除外)。自选项目包括:应用新型围护结构技术;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伏与LED 结和照明系统;智能新风系统;雨水收集及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含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沼气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与地源热泵结合供暖、制冷(天地合一)技术;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
 
 
责编:do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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