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就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工作提出8项规范措施,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打造温泉旅游第一大省的战略决策,加强全省地热资源的科学勘查、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快推进温泉旅游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8项措施是:
1)进一步提高地热资源勘查开发重要性认识,将其作为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之举,也是调结构转方式的有效举措;
2)科学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改、旅游等部门编制当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以保障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有序进行;
3)实行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统一管理,地热勘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热开采必须办理地热采矿许可证;
4)集中力量实施地热勘查突破,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地热勘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重大快速突破。
5)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并重,要集约、节约利用地热资源,拉长产业链,提高其综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源效益;
6)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管,建立健全地热开发自动化监测控制系统,对地热井的开采动态(开采量、水位、水温、水质)进行全面监测,严禁超出地热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用途范围,擅自出售地热水;
7)建立地热回灌制度,地热开采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回灌义务,要强制按照技术规范和水质净化标准实施回灌,确保全省地热资源采、补平衡和永续利用;
8)加强对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地热资源勘查规划的实施、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监管工作,为打造温泉旅游第一大省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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