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团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备案,河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低碳城市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绿建委)于2010年1月25日正式完成登记注册。
2010年1月28--29日,河北省绿建委在河北工程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河北省绿建委主任委员,河北工程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刘立钧教授;常务副主任委员,河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省城科会)秘书长路春艳;副主任委员,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体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周卫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正高级工程师赵士永、省城乡规划院副院长、高级建筑师温炎涛、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朱赛鸿教授、石家庄铁道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分院院长武勇教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陈立民、省建筑设计研究员副院长、总建筑师郭卫兵、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主任董士君教授、亚泰都会(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李宝丰等4位副主任委员因工作请假。
会议由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申有顺主持,省城科会秘书长、绿建委常务副主任路春艳汇报了省绿建委筹备情况。明确该会将由从事与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研究行业相关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是跨行业、跨地区、非赢利性的学术组织;将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中国城科会的领导下,在河北城市科学研究会的管理下,在省民政局和厅社团办的监督下,发挥其在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研究事业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要业务包括:
(一)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反馈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研究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的内涵,开展理论研究;
(二)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及时反映和总结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趋势,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依托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相关专业的专家,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策划、咨询、相关认证管理服务,促进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整合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课题,协助政府做好科研任务的立项、评审等工作;
(六)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倡导绿色消费;
(七)协助相关院校开设绿色建筑课程,积极培养相关人才,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八)普及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知识,利用快捷、高效的网络技术做好绿色建筑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适应于省情的量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低碳城市发展。
与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根据我国目前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发展态势,认真地讨论了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在河北省的发展问题,研究了省绿建委当前急需要开展的几项工作,审议了省绿建委工作简则和召开成立大会等有关事宜。根据省绿建委工作简则规定,刘立钧主任委员提名,会议一致通过了省城科会副秘书长申有顺同志兼任省绿建委秘书长。为了适应学会成立后的工作需要,会议研究决定成立9个专业方面的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并明确了各专业的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还将成立绿色建筑标识认证专家委员会和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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