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住建局以低碳试点县申报工作为契机,大力发展低碳建筑,从推进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材料、设施设备、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等方面着手,全方位构建宜居城镇。规划到2015年,城区新墙材使用率达到100%,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80%(年均递增3%)。乡镇新墙材使用率达80%以上,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40%(年均递增3%)。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51%(年均递增1%),人均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
为把低碳建筑目标落到实处,该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目标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及推广低碳建筑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督促推进、统筹协调建设领域低碳发展工作任务和目标指标的完成,制订低碳建筑长远规划,目标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并纳入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宏观引导。狠抓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积极引导构建低碳建筑和节能减排科学体系。
四是抓政策配套。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主多元化的倡导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建筑的激励机制,重点推广公益性低碳项目建设,保障低碳建筑在全县顺利推广。
五是加强城市绿化,促进节能减排。结合省级山水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不断加大绿化投入,加强城镇绿化覆盖率,促进节能减排。
六是营造低碳发展氛围。采取多形式的宣传策略及手段,加大低碳建筑宣传力度,举办与推广建筑节能、发展低碳建筑相关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该县规划十二五期间新建11个低碳建筑项目,规划投资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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