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成绩单“累计节能339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477.5万吨”,按期完成了“十一五”的节能目标和任务。其中,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成效尤为显著,单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能耗为23.86千克标准煤,与2005年比较下降了14.85%,为公共机构整体节能减排作出了重大贡献。
公共机构能耗大,尤其是办公楼等建筑的能耗。“十一五”期间,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空调、采暖等重点耗能系统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等一系列措施得到全面推进。有数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共投入5亿元人民币,取得了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0余万平方米、住宅楼平改坡52.5万平方米,改造燃煤锅炉127台、燃气锅炉60台、燃气灶具2500台,更新高耗能电开水器1700台,推广高效照明灯具830万只等一系列佳绩,成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重要支撑。
建筑节能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筑及其用能系统列入五大重点节能领域之首,作为公共机构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首要突破点,不但要在公共机构建筑中推广使用绿色照明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还将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包括:推广太阳能生活热水、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光电技术以及地源热泵技术等。据预测,仅此两项工作就将在“十二五”期间形成8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由此可见,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可挖掘的潜力巨大,建筑节能也将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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