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实施规划(2010-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一月九日
为促进我省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新能源发展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是具备一定的产业资源优势。我省已探明铀矿储量2.6万吨,居全国前三位,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比选19个核电厂址,每年新增煤矸石620万吨,石煤基础储量107亿吨,占全国探明储量的30%,煤层气资源量(埋深1500m以上)约1200亿立方米,生物质能可开发利用总量约3150万吨标准煤/年,风能经济可开发量约100万千瓦,太阳能资源属于资源中等区。二是具备较好的产业配套基础。已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29个。中南大学、南华大学等院校新能源技术研究实力较强,人才队伍、学科设置渐趋完备。培育形成了湘电集团、南车时代、南车电机、中电科技48所、衡阳特变等一批核心骨干企业,风电装备、光伏利用领域研发制造技术和特种变压器制造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核电循环泵等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三是具备较强的市场开发主体。目前,国内主要发电集团包括中核总、中广核、华能、华电、大唐、国电、中电投和华润电力等,都在我省投资开发了电力项目,一批民营企业在我省开发和建设新能源项目,企业开发新能源的积极性很高。
据预测,到2020年,我省一次能源缺口1.2亿吨标准煤,能源对外依存度达60%左右,发电装机总容量需要5500万千瓦~60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市场空间非常大,发展前景较好。
我省新能源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产业规模不大,目前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仅占电力总装机的4%;二是产业链条不完整,上下游配套开发不够完善;三是缺乏龙头企业。
二、发展目标
紧紧抓住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战略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两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我省培育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立足资源基础,突出自主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努力加快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改善能源结构,提升产业层级,构筑我省新一轮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省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新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大型企业、大型项目加快形成。
产业规模加速扩大。到2020年,新能源装备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其中风电产业2000亿元,太阳能利用装备产业2500亿元,核能装备产业500亿元。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新能源 (不含水电)装机规模达到1845万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的35%左右。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增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形成风电、光伏、核泵的国内领先的研发团队,进一步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
大企业、大项目加快形成。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加直接投资累计30004亿元,其中建设核电960万千瓦;石煤、煤矸石发电4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230万千瓦;风力发电6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以及一定规模的光伏、垃圾沼气发电等项目。
三、发展重点
(一)新能源利用
重点以核为主,兼顾其他,实行核能与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发展相结合。
1、新能源发电
核电。重点抓住国家启动内陆地区核电建设的机遇,集中力量争取中核桃花江核电站一期工程4X100万千瓦级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争取中电投小墨山核电站一期工程4X100万千瓦级项目纳入国家核电调整规划,“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其他作为后备项目,适度开展前期工作。呼应沿海的核电项目,为构筑国家“东中部核电带”作贡献。
依托省核工业地质局和核工业湖南矿冶局,进一步加强核原料勘探和开采、冶炼、纯化等。依托国防科技大学、南华大学等高等院校,为本省核电发展培养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投运后的核电站储备人才,建立培训基地。以核电项目带动核原料勘探、开采、冶炼,带动核装备制造,带动服务产业的发展,培育核产业基地。
生物质发电。在农作物秸秆、薪柴、禽畜粪便、工业有机废弃物和城市固体有机垃圾等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生物质发电厂。重点支持益阳开发区、南县、澧县、临澧、屈原、祁东、双峰、隆回、安仁、茶陵、汉寿等生物质电厂项目。在资源落实的前提下,改造一批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产和常规小火电厂,由燃煤改为燃用生物质原料。
垃圾发电。根据垃圾处理场建设,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垃圾填埋场大型沼气抽气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近期在“3+5城市群”地区选址建设垃圾发电项目,远期在其他地区选址建设。
沼气发电。在集中屠宰场、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推广生物气化技术,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效率。
太阳能发电。组织力量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为制定太阳能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启动光伏市场。依托中电集团48所核心技术,支持衡阳10万千瓦晶体硅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实施屋顶发展计划和金太阳计划。重点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益性建筑建设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照明中推广使用风光互补电源,在无电地区推广使用风光互补电源。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5万千瓦;完成全省60%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道路照明项目,总容量5万千瓦。
风力发电。重点在洞庭湖区、湘南、湘西山区等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风电场。加快建设岳阳君山(5万千瓦)、益阳沅江漉湖(15万千瓦)、常德目平湖(15万千瓦)、邵阳南山(5万千瓦)、郴州仰天湖(5万千瓦)、永州江华(10万千瓦)、怀化雪峰山(5万千瓦)、娄底大熊山(5万千瓦)和湘西八面山(10万千瓦)等项目。扶持电网薄弱或资源适度的地方,开发微型离网式风电站 (以蓄电池储能),解决基本生活用电。风电场需选用适用的风机设备,项目业主要加强投资、运行管理,降低成本,通过政府扶持,以有竞争力的电价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湘电股份、南车时代开发适应我省实际的风力发电机组,提高风能利用效率。
余热(气)、余压利用。积极推广余能回收利用改造项目。到202睥,大中型企业的能耗要求达到或低于国家的规定水平。重点在冶金、有色、石化、建材、造纸行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建设,提高重点耗能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综合利用。石煤发电。根据电力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扩大试验,在保护生态的同时,逐步推广石煤资源规模化利用。在资源相对集中的怀化(83亿吨)、益阳(34亿吨)、常德(25亿吨)、湘西自治州(19亿吨)和岳阳(0.7亿吨)等地区,适时选址建设石煤发电及综合利用项目。煤矸石发电。根据资源状况,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建设嘉禾、澧县、醴陵煤矸石发电工程。煤层气抽采发电。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强化瓦斯治理,坚持先抽后采,逐步建立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产业体系。重点加快娄底、郴州、衡阳、邵阳等煤层气抽采开发项目,建设90X500千瓦煤层气发电项目。石煤、煤矸石发电后续利用。一是金属冶炼,石煤富含多种金属成分,石煤发电后,可对煤灰进行金属冶炼提取金属矾等。二是煤灰回收,石煤、煤矸石发电排灰量大,发电后的煤灰可生产水泥、灰渣砖等建筑材料。
2、农村能源
农村户用沼气。利用已有成熟的农村沼气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猪沼稻”等沼肥综合利用模式。农村户用沼气池发展到500万户,人尸率达40%左右。力争到2020年,建成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500座、其中利用沼气发电工程达80%以上;工业有机废水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沼气工程250~300座。
生物燃料。推广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扶持一批生物质燃料颗粒(燃料棒)加工企业,逐步实现产业化,既为居民提供清洁生活燃料,也可进一步加工,形成生物炭。扩大使用生物质能炉具等清洁能源设施,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3、其他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依托南车时代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众泰汽车集团、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等,发展新能源整车、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加大氢燃料电池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汽车。
分布式能源。重点在城市商业中心、公用事业机构、产业集中的工业园区、新开发的城区和大型的楼盘项目,建设分布式能源站,集中供电、供冷、供热、供气等,提高能效,降低费用,在主电网出现故障时保障用户正常运行。
地热利用。一是热水圩地热田综合开发。发展高科技温室立体种养殖,开发疗养旅游项目。二是地热发电。选择高温地热区,开展勘探和资源评价,开发地热发电项目。三是地热供水与取暖。积极开发利用省内郴州市、宜章、慈利、桃源、龙山、永顺等地区地热分布在城镇附近且资源丰富的地热资源。
智能电网。积极跟踪发达国家智能电网实施情况,研究发展规划,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试点等工作。逐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动服务体系,逐步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重点建设长沙特高压变电站、湘南特高压变电站。建设长沙直流换流站和湘南直流换流站,接受溪洛渡、金沙江电力。支持特种变压器和电力自动化技术发展。
(二)新能源装备
风电装备。以湘电风能、南车时代等骨干企业为主,重点发展1500千瓦-5000千瓦系列风力发电机整机,开发更大容量的海上风力发电机,适时发展750千瓦、800千瓦风力发电机。推动超大内孔风能轴承、超大型叶片、齿轮箱、变流器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配套件的发展,打造具有相对优势和完整的风电产业链。
太阳能装备。重点支持中电科技48所等龙头企业,按照100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建设目标,以多晶硅材料制备技术为核心,推动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化。力争形成硅材料、单晶铸锭、硅片切割、组件封装、下游应用产品、太阳能光伏电站等完备的产业链。支持薄膜太阳电池技术,发展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器等直接利用装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核电装备。重点支持湘电长泵等企业,依托核电建设重大工程,整合省内重型装备制造资源,以泵、阀、容器为重点,发展核电站2、3级泵及常规岛和BOPR泵、凝泵等配套泵,发展核泵电机、蒸汽机主轴承、高温高压阀门、主管道、鼓风机、电缆等60万千瓦-145万千瓦核电机组相关设备。提升湘电长泵宁乡制造基地重型件铸造能力,支撑大型核电装备生产。提升数控加工能力。开发核电站仪表等辅助设备。
热泵及氢能装备。重点支持湖南凌天科技、湖南三弘重科机械制造公司等增加水源热泵示范点,扩大生产规模。开发与钢铁、石化、电力等行业配套的热电联产大型节能型工业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和水煤浆锅炉。支持娄底碧波尔科技有限公司开发2.5万台/年氢能装备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规划引导。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普查、调查、详查等工作,为规划编制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与国家规划的对接。规划批准后,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外部条件的变化,不断补充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指导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财税政策。一是财政政策。加大预算内投资,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农村新能源工程、城市太阳能利用工程、节能照明设备的推广以及配套长距离输电工程;设立新能源专项科目,支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对户用风电、太阳能、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利用装置和生物质能源种植基地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完善秸秆能源化利用补贴政策。二是税收政策。对能源高技术企业开展研发、制造以及示范工程的设备和原材料,实行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税法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三)配套体系。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由省电力公司负责建设,纳入电价附加补贴范围。按照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原则,争取国家支持,合理制定我省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对新能源项目,纳入政府重点项目管理;优化电力调度方式,保障新能源发电及时、优先上网;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优惠信贷支持;支持新能源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新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加强人才培养,选择部分高校增设新能源专业,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新能源技术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与知识普及,倡导全民节能;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新能源设备的检测、检验、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政策咨询等中介服务;鼓励重大项目积极采购省产设备,对重大新能源项目使用首台(套)设备依法给予优惠或补贴等。
(四)科技支撑。围绕产业链的延伸和价值链的提升,以产学研结合的形式开展联合攻关,实施一批重大关键开发项目。支持龙头企业突破 2.0兆瓦以上风机整机制造及关键配套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加速风电产业链建设,尽快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智能电网的研究和建设;突破低成本多晶硅规模化生产技术,拉通光伏产业整体链条,提升光伏产业整体竞争能力;积极推进核电主泵的研究开发。鼓励石煤规模化利用的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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