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研发应用有赖体系化
——访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广东分院院长陈勇
“能源技术存在30年~50年的研发应用周期,一旦技术研发落后,那么一落后就是30年的代差。这是很危险的。我们要警惕有朝一日在新能源研发中,从资源匮乏变为技术匮乏,处处受制于他人。”在今年“两会”广东团的分组讨论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广东分院院长、广东省科学院院长陈勇作出上述表示。他认为,在我国目前明确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发展思路下,我国更需要进行技术创新,以防经济发展受制于人。
建设领域的新能源有待原创
采访中,陈勇对记者说,“新能源的发展毋庸置疑,但要积极发展新能源的技术研发,慎重发展新能源产业。现在各地都下了指标,做多少新能源广场这样的秀,甚至是在帮外国人做实验。在新能源技术方面,并不是国外的技术就最先进。所以,我国应积极支持新能源领域的创新。”
陈勇介绍,对于建设领域来说,太阳能光热、光电及风能应用这方面,我国曾走过弯路。“几年前,国务院就曾对太阳能产业产能过剩发过通知,而且目前大部分的核心技术并没有握在自己手里,而是给国外打工,重复着低附加值的装配工作,甚至是帮国外做实验。原创技术很少。而风能方面,因为风能发电追求的是规模效益,那么必须增加单机容量,增大体积。但现在叶片究竟能做多大?运输、维修的成本过于高昂。”
节能技术研发应有更广阔空间
陈勇表示,目前在新能源利用的领域,我国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研发,而是研发之后缺乏应用、缺乏示范,这有赖于政府转变推动新能源发展的思维方式。
“新技术的应用,不是一示范就会成功,要允许失败。技术和产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我国现在将之混为一谈。倡导大力发展新能源,侧重产业方面的发展,而不是侧重于国产的、自主研发的技术的应用普及。”陈勇说,“我们千万不能从能源匮乏变成技术匮乏的国家,不然一落后就是几十年。目前看来,原始创新的技术我们的确不多,虽然在跟踪模仿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若想真正赶上先进技术国家的步伐,在原始创新方面还要加强。”
“城市矿山”开发有赖政府调整思路
采访中,陈勇还专门谈到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问题:“目前的城市建设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些本应是资源的东西,被按照废弃物的管理办法处置,如果按照资源循环利用,又和废弃物的处置程序有所冲突。那么,按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需要在这方面进行政策调整。”
他建议政府加大对“城市矿山”产业的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政府决策的注意力应向变废为宝的“逆向生产”项目转移,否则一味地加大对“正向生产”的投入,只会增加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规模。
同时,陈勇还表示,目前社会各界积极推广的垃圾分类,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有人以为垃圾一分类就能做到科学处理了,其实不然。”陈勇说,“对垃圾分类过细,不可持续。现代文明要让人们生活便捷,垃圾分类也要予人方便。腐殖类垃圾做到当天处理,纸质、塑料垃圾做到当周处理,金属垃圾做到当月处理,也就可以了。”
对于近年来因垃圾处理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陈勇表示:“这个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应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新审视我们垃圾处理中存在的机制缺陷,旧模式不改不行了,必须构建更科学、更合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只有监管到位了、企业赢利了、百姓方便了,垃圾才能变成‘城市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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