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滨海新区农业局获悉,为控制地面沉降,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日前,滨海新区制定一系列地下水资源管理措施。今后,新区将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项目。同时,水产养殖业等用水大户也将通过寻找替代水源、加大雨洪水利用力度等方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据了解,随着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持续高强度的开采地下水,致使每年平均沉降30毫米左右,严重区域甚至达到70毫米左右。由地面沉降引发的地面标高损失、排水系统失效、防汛能力降低、建筑物地基下沉等灾害已经严重威胁到城市建设和区域开发。
为缓解因地面沉降对城市建设和区域开发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今后,滨海新区核心城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等城市建成区禁止开采地下水,不再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建设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尤其要严格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监管,确保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灌采比不低于95%,不恶化地下水水质;凡在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凿地热(温泉)井的,必须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市有关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经批准私自打地热井并取水的,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封填,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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