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涉及区域涵盖潍坊市城区所属四区及三个市属开发区,即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规划期为2009~2015年)
潍坊市从九十年代末开始发展地源热泵应用工程,由于其突出的节能、环保、运行费用低等优点,发展速度很快。由于潍坊市浅层可利用地能的多样性,当地应用浅层地能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土壤源、地下水源、污水源、热电厂余热在内的大多数浅层地热能,在潍坊市内均有不同程度的应用。近几年全市已建或在建的地源热泵供暖(冷)面积已达176.16万平米,其中应用土壤源热泵系统的建筑共75.46万平方米,应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筑共70.7万平方米,应用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的建筑共30.0万平方米。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中约有30%为冬夏两用热泵系统。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
规划到2015年,在254.8万平方米的建筑中应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其中,改造既有建筑107.4万平方米,新建建筑147.4万平方米。规划期内总共节煤12.64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约标准煤5.71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约标准煤6.93万吨。
(1)既有建筑改造
既有建筑改造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仅根据当地供热规划需求情况适量改造。
2009~2015年,在改造的既有建筑107.4万平方米中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改造住宅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面积106.2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5.98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0.07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5.91万吨。
(2)新建建筑
规划到2015年,在147.4万平方米新建的建筑中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新建住宅面积129.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9.07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4.51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4.56万吨。
污水源热泵系统
潍坊市城区各区均设有污水处理厂,可因地制宜,使用污水源热泵系统替代城区小型锅炉供暖建筑或未供暖建筑。
规划到2015年,在213.2万平方米的建筑中应用污水源热泵系统。其中,改造既有建筑85.2万平方米,新建建筑128.1万平方米;规划期内累计节省标准煤7.13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4.75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2.38万吨。
(1)既有建筑改造具体目标:
2009~2015年,在改造的既有建筑85.2万平方米中使用污水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改造住宅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3.67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2.86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0.81万吨。
(2)新建建筑具体目标:
规划到2015年,在128.1万平方米新建的建筑中使用污水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新建住宅面积7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3.45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1.89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1.56万吨。
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
潍坊市热电厂冷却循环水温度较高,可以考虑用于冬季的供热。根据热电厂的分布情况和建筑规划的情况,应在热电厂周边应用余热地源热泵系统进行供热。规划到2015年,在242.8万平方米的建筑中应用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其中,改造既有建筑80.5万平方米,新建建筑162.2万平方米;规划期内累计节省标准煤6.30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3.73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2.57万吨。
(1)既有建筑改造具体目标:
2009~2015年,在改造的既有建筑80.5万平方米中使用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改造住宅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1.62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0.9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0.72万吨。
(2)新建建筑具体目标:
规划到2015年,在162.2万平方米新建的建筑中使用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其中新建住宅面积88.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73.3万平方米。可以节省标准煤4.70万吨,其中,应用住宅建筑节省标准煤2.8万吨,应用公共建筑节省标准煤1.9万吨。
附件: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2009~2015年)[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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