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四年,天津市将有更多学校、医院、酒店、商场以及居民住宅利用浅层地热满足供热或制冷的需求。到2015年,全市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将达到200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末增加1650万平方米。这是记者从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上获悉的。
天津市地质条件和气候特点,适宜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为建筑物供暖或制冷。与常规能源相比较,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可节约能源30%,制冷可节约能源10%。天津市地表以下岩土体(200米以内)和地下水体(400米以内,温度25℃以下)中的浅层地热能可利用资源量为1748万亿千焦,冬季可供暖面积13.4亿平方米,夏季可制冷面积12.6亿平方米。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扣除因开采造成的能源消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480万吨,减少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煤灰等污染物1.17亿吨,减少环境治理费15.32亿元。鉴于此种情况,《意见》明确,天津市将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到2015年,全市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节能减排效应为年节约标准煤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等污染物165万吨。到2020年,全市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节能减排效应为年节约标准煤17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等污染物412万吨。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市将按照优先发展公共建筑项目、适度发展民用住宅项目的原则,在开发利用适宜区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新城、新家园、示范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选择浅层地热能满足公建(包括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务楼宇、宾馆饭店、购物中心等)的供热(制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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