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从汝州市住建局获悉,国家财政部于近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汝州市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核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核查组对汝州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汝州市围绕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目标,立足区域优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汝州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上报了《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的请示》等多个文件,并委托河南省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汝州市“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评估报告》、《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了《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市财政也做出了自筹资金落实不低于1:1比列的配套资金承诺,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该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能源建设与农村发展相结合、建管并重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五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要求,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以示范县(市)和示范项目为载体,完善政策标准,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应用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全市建设事业和“两型”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到2011年底,汝州市竣工住宅30%安装了太阳能热水设备,10%的住宅小区道路、庭院、车库等公共照明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市区内民用建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35%,新建住宅小区60%的住户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部分学校和宾馆使用了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建筑应用示范面积78万平方米。已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3个,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8个,地源热泵项目15个。目前该市正在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有12个,总建筑面积达45.14万平方米。
近年来,汝州市围绕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目标,立足区域优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汝州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上报了《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的请示》等多个文件,并委托河南省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汝州市“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评估报告》、《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了《汝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市财政也做出了自筹资金落实不低于1:1比列的配套资金承诺,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该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相结合、能源建设与农村发展相结合、建管并重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五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要求,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以示范县(市)和示范项目为载体,完善政策标准,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应用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全市建设事业和“两型”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到2011年底,汝州市竣工住宅30%安装了太阳能热水设备,10%的住宅小区道路、庭院、车库等公共照明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市区内民用建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35%,新建住宅小区60%的住户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部分学校和宾馆使用了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建筑应用示范面积78万平方米。已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3个,其中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8个,地源热泵项目15个。目前该市正在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有12个,总建筑面积达45.1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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