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利用城市热力管网,不再用空调制冷。利用地源热泵等技术与传统的建筑相比,每年可节电1280万度。”在福赢天麓湖基地,该项目负责人向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介绍说。据了解,自《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2010年1月颁布实施以来,黄岛区建成节能建筑500万平方米,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5万吨。
据青岛开发区管委负责人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该区先后有瑞源名嘉城等7个项目、36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进行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居民可节约采暖费20%左右。全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所有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全部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面积1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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