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09年绿色节能
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及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市今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安排,我委组织申报天津市2009年度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应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及天津市有关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等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有关信息可在建设部网站上查询。
二、申报领域
1.在建筑节能中应用“四节”、“四新”等技术的节能省地型建设项目。
2.低能耗、超低能耗的民用建筑。
3.在建筑中规模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
三、申报管理
1.申报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的民用建筑项目。
2.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书(申报书请从市建委网站中下载),报送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技术实施方案。
3.今年我市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20项。经市建委审核后签署任务合同书,由市建委统一下达实施计划。每个项目给予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10万元,用于项目关键技术研发、论证。
4.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建委组织我市有关建筑节能专家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验收合格后,颁发“天津市绿色节能示范工程”铭牌和证书。同时推荐申报建设部绿色节能示范小区项目,优先申报建设部绿色建筑创新奖。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建委建材业办(节能办),联系人:师 生。
联系电话:27129773。请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8月14日前送我委建材业办(节能办)。
特此通知
下载附件: 申报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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