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发〔2013〕128号)的部署和安排,我委将于2013年6月下旬开始组织对本市在施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京建材〔2008〕725号)贯彻实施情况。
(三)《北京(楼盘)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3号)贯彻落实情况。
(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纳情况。(五)国家和北京市禁限墙体材料产品使用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和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联合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参加的部门包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市建设工程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及有关处室。
(二)检查形式
市、区县联合检查的工程由市节能建材办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经区县确认工程进度后确定,每区县检查3个项目,含公建与居住,备查名单可由邮箱:bjjcqg@sina.com,(密码:bjjcqg)自行下载。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请明确相应主管部门、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于2012年6月8日下班前将信息反馈市节能建材办。
按照严格执法、结果公开的原则,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联系人:张帆,刘泓丽;
联系电话:59958967,5995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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