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送审稿)》(下称“《办法》”)目前正在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4日。
《办法》明确,广东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交易活动在省政府确定的交易机构进行,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监管调控。企业不可预借其他年度的配额使用或出售,企业年度剩余配额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结转为下年度配额。碳交易活动中,碳交易产品的价格将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由省发改委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调控监管。
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限足额上缴配额的企业,省发改委可对碳排放权配额不足部分按照碳排放权配额市场年平均价格的三倍处以罚款。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日前透露,广东省首批企业碳排放配额最早将于今年9月份发放,最迟在今年年底前发放。企业碳排放配额一旦发放,也即意味着广东碳交易正式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铺开。李春洪表示,广东首批企业碳排放配额选择了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四大行业共230多家企业,它们排放的碳占了全省总量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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