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规划部门传来好消息: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及家庭,推广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从现在起可以申请补贴。
2013至2014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示范内容较为广泛,包括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技术,示范区域优先支持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项目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建筑项目。补助标准为:地源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城市每平方米补贴25元,县级补贴40元;太阳能热能按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进行补贴,真空管式集热器城市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县级补贴480元;平板式集热器城市每平方米补贴400元,县级补贴630元;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每平方米补贴60元;太阳能浴室(按照配置30平方米集热器),每个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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